市级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
日常用语
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
预计办理总用时
30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且存在医疗依赖的,应当在24个月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停工留薪期确认。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1

收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出具《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需要缴费的一并出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2.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3.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1.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

审查

作出鉴定结论。

1.鉴定材料是否齐全;
2.专家意见是否准确;
3.鉴定依据及结论是否符合规定。
3

送达

1. 窗口领取:受送达人现场填写送达回证,签名并确定受送达时间。
2. 专递邮寄:专递机构按照申请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完成投递。因受送达人员提供或确认地址不准确导致未能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书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前台工作人员根据该事项申请人书面申请确认的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专递邮寄)完成送达。申请人选择专递邮寄的,须保证地址正确,并确认收件人为实际受送达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3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平分局工伤劳鉴窗口

  • 办理地点:

    东莞市常平镇站前西二路常平人社局一楼信访室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83332024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306路、712路、715路、727路、728路、730路到常平一小,步行200米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