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称证书遗失补发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职称证书遗失补发
日常用语
职称证书遗失(或破损)补发
预计办理总用时
2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职称证书 证照 广东省职称证书.pdf 广东省职称证书.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持有由原“东莞市人事局”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以及原“广东省人事厅”或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广东省X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证书遗失或破损。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tyrz.gd.gov.cn/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ggfw.hrss.gd.gov.cn%2Fisso%2Flogin.html%3Fservice%3Dhttps%253A%252F%252Fggfw.hrss.gd.gov.cn%252Fgdweb%252Fggfw%252Fweb%252Fpub%252Fggfwzyjs.do%253FAticket%253Dsucceed%3FasLegalLogin%3Dfalse&client_id=tyrz_wsfwxt),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上传电子材料送审:
(1)点击网上业务--个人信息--相片维护将申请人个人证件照片上传;
(2)点击网上业务--业务申请--证书补换发申请;
(3)先在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中,填写完整信息。注意:①人事管理单位选择工作单位所在镇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填写需要补换发证书的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4)然后将带*号的内容填写完整后提交审核。补换发申请表可在系统上直接打印;
(5)申请人网上申报后,整理补换发证书人员纸质材料递交给所选择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应当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1)初审。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业务经办人员收到受理的材料后,审查材料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2)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予以制作证书,复审不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
4.领取结果:申请人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自行下载打印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镇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应当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1)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业务经办人员收到受理的材料后,审查材料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2)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予以制作证书,复审不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
4.领取结果:申请人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自行下载打印证书。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制证

《广东省职称证书》

窗口领取、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4

送达

《广东省职称证书》

窗口领取、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广东省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申报表
    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个人申请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证件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
    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补发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认定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遗失声明(报纸)或破损的证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

  • 办理地点:

    东莞市塘厦镇爱民街3号人社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82076626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760”、“766”路在“塘厦办事中心”站下车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