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2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 三十八条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企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办理流程
1
受理
特殊工时工作制受理决定书或特殊工时工作制不予受理决定书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材料内容符合要求。申请岗位符合规定.如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7个工作日。
3
决定
特殊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特殊工时工作制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材料内容符合要求。申请岗位符合规定如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4
制证
特殊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特殊工时工作制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系统生成《特殊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特殊工时工作制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网上下载及打印。
5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系统生成《特殊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特殊工时工作制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网上下载及打印。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