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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回族、维吾尔族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遗体土葬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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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具回族、维吾尔族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遗体土葬证明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证明 其他 土葬证明(模板).doc 土葬证明(样本).doc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具备申请条件的死者家属。 2.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撒拉、保安、东乡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员遗体可以按照其风俗习惯实行土葬。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2.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实施机关;
4.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领取或收取登记实施机关寄送的相关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做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依法领取相关文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死者亲属提出要求土葬的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死者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3
    死亡证明材料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二区G03-G17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2283047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地铁R2线到鸿福路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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