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共东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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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日常用语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证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zip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事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符合收件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2、不符合收件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登录业务办理系统,根据相关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申请人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申请。
2

受理

1.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系统发出决定受理通知书;2.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系统发出决定受理通知书;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系统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材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材料形式是否规范。
4

决定

1.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系统发出准予登记通知书;2.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系统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1份,副本1份)

单位成功提交纸质材料后,系统即时制证。
6

送达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1份,副本1份)

单位面交纸质材料时即取,或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单位寄送的纸质材料后制证并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寄回。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一区)

  • 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D46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2283662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 地铁:市民可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出站,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二、公交:市民可乘坐公交线路9、14、36、46、65、C2、C4、X5、X7、X11、X13、X17、203、213、328、862、876、微巴3路、微巴4路、微巴5路、微巴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三、自驾: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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