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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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准予迁入证明 | 证照 | 准予迁入证照.jpg | 市外迁入-人才引进.xls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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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及本市、县人才引进政策,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市、县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工作人员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收件
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出具《收件回执》;申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收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收件通知书》。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批准通过或不批准通过决定。
制证
准予迁入证明
送达
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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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粤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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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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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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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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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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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亲属关系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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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成年随迁子女抚养权归属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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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父母同意迁移的公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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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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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动产权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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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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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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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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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优才卡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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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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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介绍信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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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毕业生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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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留学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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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办理户口通知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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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留学回国人员及随迁家属入户东莞情况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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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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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落户社区、入户详址和随迁家属确认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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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市政府关于引进高水平体育人才的复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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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入户人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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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父或母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