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公安局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已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工作人员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1

收件

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出具《收件回执》;申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收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收件通知书》。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制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

现场领取或快递领取。
4

送达

临时居民身份证

现场领取或快递领取。

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

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

  • 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1-39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六:上午9:00-12:00(家庭服务专场),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乘坐9、14、36、46、65、C2、C4、203、213、328、862、876、X5、X7、X11、X13、X17路公共汽车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2)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在鸿福路站A出口下车;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