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公安局
补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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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补领居民身份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0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居民身份证 证照 身份证1.jpg 身份证2.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东莞市户籍居民或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可在东莞市申办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前往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1.申请:申请人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工作人员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二)“粤居码”全程网办
申办人属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办理到期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已领取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带有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同意复用历史指纹并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可以全程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1

收件

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出具《收件回执》;申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收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收件通知书》。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检验身份信息,确认有效身份证件、常住人口信息系统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情况相一致;2.检验人像信息;3.采集指纹信息。
3

审查

将合格受理信息报送至省公安厅;对核查发现不合格的受理信息及时反馈受理单位。

对受理信息进行逻辑检验和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检索,审查受理信息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

决定

将合格的受理信息传送至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并将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反馈的质量控制回馈信息和制证回馈信息分发至受理地公安机关;对核查发现不合格的受理信息及时反馈受理单位。

对受理信息进行逻辑检验和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检索,审查受理信息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

制证

居民身份证

通过邮政速递寄到受理地公安机关。
6

送达

居民身份证

现场领取或快递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莞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莞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1-1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2638653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星期六:上午9:00-12:00(家庭服务专场),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1路、8路、15路、16路、21路、28路、30路、LG1路、X21路到向阳路公交站。 或乘5路、6路、8路、45路、46路、L2路、L3路到戴屋庄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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