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公安局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日常用语
申领免检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6年免检机动车申领检验标志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检验合格标志 证照 检验合格标志样表.jpg 检验合格标志样表.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网上申请,通过https://gd.122.gov.cn网页申办或者交管12123手机软件申办(登录网页或软件后打开业务中心- 机动车业务-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
2.第二步:提交资料,根据业务需求提交所需资料;
3.第三步:网办中心,提交成功后网办中心将收到用户申请数据;
4.第四步:是否受理,网办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受理;
5.第五步:制证,业务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制证;
6.第六步:邮政寄递,制证后当日寄出;
7.第七步:送达,由邮政速递送达给办理用户;
8.第八步:结束。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网上预约,车主本人通过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
2.第二步:大厅取号,按预约地点选取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或各镇街政务中心窗口;
3.第三步:等待叫号,由办理窗口受理业务,业务受理窗口;
4.第四步:证件领取,证件领取窗口。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制证

检验合格标志。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4

送达

检验合格标志。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雅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广园街8号东莞市雅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2299248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8:30一17:30(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http://f.amap.com/1nCba_09D6vtx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