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公安局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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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日常用语
C5驾驶证交体检表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2.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
2.第二步:受理,窗口当场受理申请材料。
3.第三步:审核,窗口当场核对信息。
4.第四步:审批,核对无误,转报审批。
5.第五步:结果,审批通过,打印回执,当场交当事人。
6.第六步:送达,系统刷新状态,业务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通过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
2.第二步:前往业务大厅取号办理,按预约地点选取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或各镇街政务中心窗口;
3.第三步:等待叫号,由办理窗口受理业务,业务受理窗口;
4.第四步:结果,审批通过,打印回执,当场交当事人。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送达

《身体条件证明》回执。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2
    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8号楼一楼石排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65-7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86659992,0769-8665999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星期六:上午9:00-12:00(家庭服务专场),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516路 ; 517路 ; 535路到石崇办事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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