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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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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日常用语
边防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证照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jpg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2)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3)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4)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5)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办理流程

1

收件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1.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出具决定通知书;2、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核不通过决定通知书 。

1、按照办事指南中申请条件要求,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常住人口;2、申请人是否属于不予受理的范围。
4

决定

1、符合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2、不符合条件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望牛墩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

  • 办理地点:

    东莞市望牛墩镇永盛路5号一楼望牛墩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19-26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88856544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上午9:00-12:00(家庭服务专场),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最近公交站:望东公交站,停靠路线:625路、623路A线、莞609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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