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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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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首次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8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证照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jpg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jpg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18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永久居留证件无特别程序。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二)在中国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 ;(四)(一)、(二)、(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且每年在中国居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婚子女投靠中国内地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居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

  • 办理地点:

    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91号签证中心1-28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乘坐25、G9、26、47、G12路公共汽车到“城市花园站”下车; (2)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在旗峰公园站A出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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