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水务局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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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备案
日常用语
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被监督的在建水利工程,在工程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站http://www.gdzwfw.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准核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
4、申请人收到通知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3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 2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申请表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三区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三区F04-F33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地铁:市民可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出站,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2.公交:市民可乘坐公交线路9、14、36、46、65、C2、C4、X5、X7、X11、X13、X17、203、213、328、862、876、微巴3路、微巴4路、微巴5路、微巴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3.自驾: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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