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毕业证是由东莞市教育局发放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中等学校毕业生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2.原毕业学校审核后会同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材料,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申请办理。
3.市教育局当场查验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确认材料齐备之日起正式受理;
4.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批准,并办理完结。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作出准予/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证
毕业证明书
送达
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教育局职教高教与终身教育科
-
办理地点:
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7号楼302/303室
-
中心电话:
0769-2833089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地铁:乘坐R2线至地铁鸿福路站E2出入口,转X13公交车到达军分区站下,走约700米到东莞市教育局; 2、公交:乘坐X1路公交到军分区站下,走约700米到东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