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现售备案 (商品房现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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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商品房现售备案
日常用语
商品房现售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4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 其他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jpg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字住建统一门户,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zjj.dg.gov.cn/wssb_cas/login?service=http://zjj.dg.gov.cn/wssb_inde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后,系统自动受理。
2.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办理意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3. 领取结果。申请人网上打印电子证照。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说明:1.申请。申请人向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不予通过的,出具退件通知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

收件

收验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

决定

提出复核意见

对审查意见进行复核
5

制证

短信系统出具办结通知。

系统短信通知企业。
6

送达

企业自行网上打印电子证照。

系统短信通知企业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平面图(复印件,主要是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3
    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4
    已经落实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用房等配套用房的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物业管理已落实的证明(含前期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或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物业服务协议等有关资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7
    车位、车库租售方案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
    限价或者其他限制出售的相关文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9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商品车位(库)同时提交房屋权属确认证明书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10
    商品房现售房源信息表及房屋测绘报告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1
    规划平面图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免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2F综合服务三区F01-F24

  • 办理地点:

    东莞市鸿福路199号(原国际会展中心)东莞市民服务中心2F综合服务三区F01-F24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地铁:市民可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出站,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2.公交:市民可乘坐公交线路9、14、36、46、65、C2、C4、X5、X7、X11、X13、X17、203、213、328、862、876、微巴3路、微巴4路、微巴5路、微巴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3.自驾: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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