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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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 | 其他 |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jpg |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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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字住建统一门户,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zjj.dg.gov.cn/wssb_cas/login?service=http://zjj.dg.gov.cn/wssb_inde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后,系统自动受理。
2.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办理意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3. 领取结果。申请人网上打印电子证照。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说明:1.申请。申请人向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不予通过的,出具退件通知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收件
收验材料
受理
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提出复核意见
制证
短信系统出具办结通知。
送达
企业自行网上打印电子证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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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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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平面图(复印件,主要是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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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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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经落实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用房等配套用房的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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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业管理已落实的证明(含前期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或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物业服务协议等有关资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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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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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车位、车库租售方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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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限价或者其他限制出售的相关文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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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商品车位(库)同时提交房屋权属确认证明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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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商品房现售房源信息表及房屋测绘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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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划平面图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2F综合服务三区F01-F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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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东莞市鸿福路199号(原国际会展中心)东莞市民服务中心2F综合服务三区F01-F2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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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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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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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地铁:市民可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出站,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2.公交:市民可乘坐公交线路9、14、36、46、65、C2、C4、X5、X7、X11、X13、X17、203、213、328、862、876、微巴3路、微巴4路、微巴5路、微巴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3.自驾: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