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 | 证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模板.png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照样板.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回执。
2.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企业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包括变更申请表电子文档和附件申请材料电子文档)直接在三库一平台网上提交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在市住建局网上办事平台申请网上审批,上传变更申请表扫描件,取得我局办事平台受理编号。
2
受理
达到受理条件的,转入审查步骤。
收件即受理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
4
决定
1、 申请符合要求,准予行政许可,企业自行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打印变更后的电子证书。2、申请不符合要求,不予行政许可,退回企业并告知原因。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企业自行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打印文书和电子证书。
企业自行打印。
6
送达
企业自行打印文书和电子证书。
短信通知。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