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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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无 | ||
特殊程序说明 | 无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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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东莞市网约车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按业务流程规定时限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短信通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短信通知。 3.报名。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市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并采集指纹。 4.决定。考试通过后,发放二维码证件。 5.领取结果。申请人在网上下载二维码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2.受理:由受理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真实并符合要求的,在省运政考试系统上帮助申请人进行申请填报和报考预约;3.审查: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开展考试;4.决定:根据书面审查和考试结果签发决定;5.领取结果: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 。
收件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符合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要求的,转入受理环节;否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相关原因。
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决定
符合条件的,安排考试;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送达
1.准予参加考试的出具考试成绩单 2.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交通从业资格专窗G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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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原国际会展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交通从业资格专窗G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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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从业资格 0769-22835817、0769-2200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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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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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地铁:市民可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出站,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2.公交:市民可乘坐公交线路9、14、36、46、65、C2、C4、X5、X7、X11、X13、X17、203、213、328、862、876、微巴3路、微巴4路、微巴5路、微巴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3.自驾: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