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日常用语
从业资格核发,网约车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证照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png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png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总时限 1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安排考试和补考时间10个工作日。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1)资格证在有效期内;2)申请人没有尚未接受处罚的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案件;3)申请人没有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列入黑名单;4)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符合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要求的,转入受理环节;否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相关原因。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特殊环节除外)
4

决定

符合条件的,制作办理结果证书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意见。
5

制证

从业资格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的颁发从业资格证 2.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驾驶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从业资格业务办理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被委托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5
    身份信息变更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6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符合规范的IC卡从业资格证数码电子照片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G05-G17号

  • 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原国际会展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G05-G17号

  • 中心电话:

    从业资格0769-22835817、0769-2200227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地铁:市民可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出站,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2.公交:市民可乘坐公交线路9、14、36、46、65、C2、C4、X5、X7、X11、X13、X17、203、213、328、862、876、微巴3路、微巴4路、微巴5路、微巴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3.自驾: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