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日常用语
从业资格核发,网约车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证照 |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png |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pn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 总时限 | 10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安排考试和补考时间10个工作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1)资格证在有效期内;2)申请人没有尚未接受处罚的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案件;3)申请人没有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列入黑名单;4)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符合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要求的,转入受理环节;否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相关原因。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特殊环节除外)
4
决定
符合条件的,制作办理结果证书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意见。
5
制证
从业资格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的颁发从业资格证 2.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2驾驶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从业资格业务办理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被委托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5身份信息变更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符合规范的IC卡从业资格证数码电子照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G05-G17号
-
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原国际会展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G05-G17号
-
中心电话:
从业资格0769-22835817、0769-2200227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地铁:市民可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出站,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2.公交:市民可乘坐公交线路9、14、36、46、65、C2、C4、X5、X7、X11、X13、X17、203、213、328、862、876、微巴3路、微巴4路、微巴5路、微巴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3.自驾: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