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证照 | 往来台湾通行证01.jpg | 往来台湾通行证01.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需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完成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陪同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监护关系说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5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军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亲属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9监护人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0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1本市亲属的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2本市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4定居国外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5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16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7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8华侨交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9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0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1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u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2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3原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窗口办理
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连江路62号,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1至6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3-346335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 到 市公安局 下车步行52米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11路37路 到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车步行139米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7路 到 市环保局 下车步行278米乘坐105路311路 到 市审计局 下车步行400米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11路37路 到 赢之城购物中心 下车步行50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