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日常用语
个人参保证明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单下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下载;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个人权益单;参保缴费状态查询(养老保险)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 其他 |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docx |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pdf | 无电子证照 |
| 2 | 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 其他 | 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空白自制模板).docx | 全省参保证明.pn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站进行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转入办理环节,若不齐全,客户补全资料,若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告知客户不能申请此事项。
3. 办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并请客户将纸质资料邮寄或带到现场备查;
4. 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参保人在办事大厅自助机上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读取参保信息。 (二)受理:点击参保证明选项。 (三)办理结果:即场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
收件
1、符合条件的,收取参保人材料并出具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
2、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参保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窗口办理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属分局市民中心办事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首层社保专区窗口
-
中心电话:
0763-336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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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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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搭乘公交110、255路线在城际燕湖站,213、116路线在洲心中心小学、塘坦小桥站下,步行至清远市民中心。 2.导航至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