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阳春市民政局
办理遗体外运手续(不涉及港澳台遗体运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遗体外运手续(不涉及港澳台遗体运送)
日常用语
殡葬,遗体,火化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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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未患有甲类传染病、非因炭疽死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死亡以及腐变的遗体,经卫生处理后,办理好有关手续,方能办理运回原户籍地。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由死者家属或丧事委办人向死者死亡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补充的材料。
3.审查,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殡葬管理所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
4.决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民政殡葬管理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并盖章。
5.办理,民政部门批准,申请人可到逝者死亡地殡仪馆业务大楼大厅办理遗体外运手续。
6.办结,逝者户籍所在地殡仪馆将遗体火化后,将火化单寄回逝者死亡地民政部门作备案。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阳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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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阳春市春州大道23号阳春市民政局五楼社会事务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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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2-7778062、0662-777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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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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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方案一:在阳春汽车站(公交站)乘坐阳春2路(坐4站)到阳春四中站下。走约400米到达。方案二:在阳春火车站总站乘坐阳春1路(坐7站)到阳春汽车站(公交站)转乘阳春2路(坐4站)到阳春四中站下。走约400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