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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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将档案转递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5.制证与送达。对准予许可的,制作档案转递单,加盖实施部门印章,通过到窗口专人取或邮寄的方式,将档案送达调档案单位。
窗口办理流程:
1.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3.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4.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5.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6.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8号窗口(人才档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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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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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2-3165900、0662-316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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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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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4、5、8、10号公交车到达城南客运站,再向十字路口方向步行100米左右,到达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乘坐电梯或走楼梯上二楼政务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