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东源县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
日常用语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 证照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JPG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六条:(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第七条: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办理流程
1
收件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法援窗口
-
办理地点:
东源县沿江西路1号东源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03-2006号
-
中心电话:
0762-8831148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位置指引:
乘坐公共汽车至东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东源县科技馆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