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龙川县公安局
流动人口信息查询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流动人口信息查询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 证照 | 流动人口信息查询.xls | 流动人口信息查询.xls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个人因诉讼或寻亲、企事业单位和律师因诉讼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可申请查询。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材料-受理-审查-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户政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户籍民警当场审核。
4.审批 户籍民警审核通过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 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打印《人口信息查询单》签字确认。
打印《人口信息查询表》或居住登记、居住证查询结果交申请人,没有结果的口头 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当场领取办理结果。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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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询服务-流动人口信息查询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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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查询理由说明和有关印证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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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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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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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立案通知书等材料(必须有注明查询主体和被查询人)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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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律师事务所介绍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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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律师执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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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授权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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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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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纪委监委等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介绍信或协查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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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纪委监委等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公安局户籍办证大厅1号、2号、3号、4号、5号、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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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户籍办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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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2-689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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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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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坐1路公交车到老一中下车,往前步行约100米即到,乘坐2路、3路、5路、6路公交车到新街口下车,往前步行约586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