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河源市市公安局江东分局
无犯罪记录证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无犯罪记录证明.
日常用语
无犯罪记录证明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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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 其他 |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doc |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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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群众在网上提出申请;2.第二步:受理,民警在网上查看申请事由,符合要求进行受理;3.第三步:审核,民警通过网络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对无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审核通过;4.第四步:审批,民警再次核对信息无误予以审批;5.第五步:发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群众在窗口提出申请;2.第二步:受理,民警询问申请事由,符合要求进行受理,并将信息录入系统;3.第三步:审核,民警通过网络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对无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审核通过;4.第四步:审批,民警再次核对信息无误予以审批;5.第五步:发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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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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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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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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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住证(暂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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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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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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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法犯罪文书或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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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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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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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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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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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委托(公证)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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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籍或者在校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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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申请事由说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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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人声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河源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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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河源市江东新区经六北路园区管理中心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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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2-313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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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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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15路、202路公车至江东新区管委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