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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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 | 其他 |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jpg |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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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企业在粤安居平台网申请事项并填写并生成申请表(附件材料电子文档须一并上传系统),网上预申报通过后,将申请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二)受理审批。对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受理,对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三)办结。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
送达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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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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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平面图(复印件,主要是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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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附企业机读材料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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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品房现售方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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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业管理已落实的证明(含前期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或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物业服务协议等有关资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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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限价或者其他限制出售的相关文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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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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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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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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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商品车位(库)同时提交房屋权属确认证明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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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已经落实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用房等配套用房的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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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商品房现售房源信息表及房屋测绘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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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安部门核准通过的《门(楼)牌申领(变更)通知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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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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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证明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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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地名命名批复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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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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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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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规划平面图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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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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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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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建设大道131-1号(建设大道与东华路北交汇处)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建市政51、52、5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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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2-388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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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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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9路公交车到市消防局站下车,往东华路走约100米到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