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证照 | 740f049e-8eaa-456e-8680-0dc99128a433.png | e82e2210-522a-44e5-809b-6606c765149c.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经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确认的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4、施工合同;5、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6、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合格证明;7、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8、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9、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受理办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受理办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审核经办人意见,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1.申请符合标准要求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电子证照
6
送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电子证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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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6施工合同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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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合格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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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9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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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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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提交)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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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建设大道131-1号(建设大道与东华路北交汇处)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建市政51、52、5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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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2-388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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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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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9路公交车到市消防局站下车,往东华路走约100米到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