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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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日常用语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预计办理总用时
2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信息,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补贴申请表,准备好办事指南要求的纸质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预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信息,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补贴申请表,准备好办事指南要求的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到受理单位,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 审核人审核补贴申报资料后提交审批 4.审批
审批人审批补贴申报资料并提交财政部门 5.补贴公示
补贴审批后,人社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审批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6.资金划拨
通过补贴审批后,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拨付。 7.结束 办理结束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交的资料受理后进行审核、复核。
4

决定

经逐级审核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拨付。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

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建设大道131-1号(建设大道与东华路北交汇处)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2-3889333,0762-388936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建设大道131-1号(建设大道与东华路北交汇处)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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