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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6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规提出申诉、再申诉。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窗口收件。窗口接收单位报送的申请件,并现场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收件回执;2.第二步:后台受理。后台审核提交的材料,提出拟办意见;3.决定。逐级报送领导审批;4.办结。出具同意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申诉有效、申诉无效。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申诉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公室

  • 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商务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公室

  • 中心电话:

    0762-323832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公交车9路、18路到河源市商务小区门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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