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日常用语
“档案,档案材料,材料归档”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档案材料签收回执单 | 其他 | 档案材料签收回执单.xlsx | 档案材料签收回执单.xls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存档人申请将符合规定的归档材料放入其人事档案。(备注: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属于归档范围;3.工作人员在收到档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窗口办理流程:
1.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属于归档范围;3.工作人员在收到档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1
收件
符合条件的受理,否则退回或审核不通过。
办理条件:在本机构保管档案人员。
办理内容:将符合归档规定的材料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注:
①归档材料一般应为原件,办理完毕且有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②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③已密封材料请勿擅自拆封。
个人委托存档: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归档材料原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3.档案材料原件。(批量归档时需提供材料清单)
办理内容:将符合归档规定的材料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注:
①归档材料一般应为原件,办理完毕且有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②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③已密封材料请勿擅自拆封。
个人委托存档: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归档材料原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3.档案材料原件。(批量归档时需提供材料清单)
2
受理
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办理条件:在本机构保管档案人员。
办理内容:将符合归档规定的材料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注:
①归档材料一般应为原件,办理完毕且有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②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③已密封材料请勿擅自拆封。
个人委托存档: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归档材料原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3.档案材料原件。(批量归档时需提供材料清单)
办理内容:将符合归档规定的材料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注:
①归档材料一般应为原件,办理完毕且有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②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③已密封材料请勿擅自拆封。
个人委托存档: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归档材料原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3.档案材料原件。(批量归档时需提供材料清单)
3
决定
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办理条件:在本机构保管档案人员。
办理内容:将符合归档规定的材料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注:
①归档材料一般应为原件,办理完毕且有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②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③已密封材料请勿擅自拆封。
个人委托存档: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归档材料原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3.档案材料原件。(批量归档时需提供材料清单)
办理内容:将符合归档规定的材料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注:
①归档材料一般应为原件,办理完毕且有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②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③已密封材料请勿擅自拆封。
个人委托存档: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归档材料原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2.单位介绍信;3.档案材料原件。(批量归档时需提供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河源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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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3号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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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2-338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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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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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搭乘1路、109路、118路公交汽车到市公安局站下车,步行约100米到凯丰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