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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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民户口簿 | 其他 | 户口簿1.jpg | 户口簿3.jpg | 无电子证照 |
2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 证照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模板.zip | 居民户口簿.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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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理由充分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
第二步:申请人到现场提交材料;
第三步:审批;
第四步:现场或邮寄证件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审批 对予以受理的申请,派出所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现场签发审核意见。
4.办结
申报人收到办结通知后,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到受理办证中心户政窗口办理登记。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齐材料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齐材料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条件且资料真实、有效、齐全的,准予出生日期变更更正。 2.申请不符合条件,不准予出生日期变更更正。
送达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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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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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出生日期变更更正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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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源市户籍居民人口信息变更申请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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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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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人提供出生日期差错情况说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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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成年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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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婚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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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其他正确出生日期的原始凭据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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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请人属“干部身份”需所在地市级或中央单位驻地市级机关以上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XX同志出生日期的认定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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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高新区二路163号一楼25-30号公安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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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2-36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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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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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108路公交车到高新二路站下车,往兴业大道走约281米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