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河源市水务局
河道采砂许可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河道采砂许可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河道采砂许可证 证照 河道采砂许可证模板.zip 河道采砂许可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河道采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
(二)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三)没有违法采砂记录;
(四)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证书齐全。免予申请情形:农村村民因自建房屋,需要采挖总量五十立方米以下河砂的,可以免予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但只可在本村所在河段采挖,且《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禁采的河段除外。村民不得使用采砂船舶等大型作业工具采砂,所采挖的河砂不得销售。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对提交的资料受理后进行审核、复核。
4

决定

作出行政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河道采砂许可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河道采砂许可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河沙开采中标通知书、采砂出让权合同、缴纳出让费凭证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电子化
  • 2
    采砂船的检验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电子化
    免提交
  • 5
    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河道采砂申请书(广州市)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8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建设大道131-1号(建设大道与东华路北交汇处)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2-3889333,0762-388936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建设大道131-1号(建设大道与东华路北交汇处)乘坐9路公交车到市消防局站下车,往东华路走约100米到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0号窗口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