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陆河县公安局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是否申请材料齐全,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准予行政许可的打印《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打印《不予登记通知书》
移交综合窗口发证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登记通知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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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定居国外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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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军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4本市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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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7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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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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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11亲属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12监护人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3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14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15往来港澳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16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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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18陪同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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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广东省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陆河县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号窗口、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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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陆河县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号窗口、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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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0-56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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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位置指引:
可乘1、3、4、a3路公共汽车到陆河县城站下车,步行200米即达陆河县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