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海丰县公安局
机动车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动车注销登记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机动车注销证明 | 其他 | 机动车注销证明.jpg | 机动车注销证明.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窗口提出办事申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获取预约号,并按规定备齐业务所需资料,等待窗口叫号受理。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1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转报审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报废公司受理资料并拆解车辆。拆解后当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由报废公司提交至报废地车管所。
2.审核:报废地车管所当场审核受理资料。
3.审批:审核通过后,进行审批。
4.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现场出具注销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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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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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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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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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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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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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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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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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重点车辆管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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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二环南路与海河路交叉口东北100米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一楼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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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0-66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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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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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4号公交(汽车客运站总站一实验小学)汽车客运站总站-释茶局站-联河小区后门-联河村-大好彩酒家-城西市场-大百合酒家-山高新村-交警大队-雍悦豪苑-龙津水岸-夏坑村路口-金伯爵花园-东维亚广场-天恒居家私商场-汕尾市优抚医院-华富苑-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