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专利代理师未依照《专利代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自行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违反《专利代理条例》规定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专利代理师未依照《专利代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自行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违反《专利代理条例》规定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无
法定办结时限
30
(
自然日
)
业务系统
无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解除聘任关系,并收回其《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由中国专利局给予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