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义诊活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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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义诊活动备案
日常用语
义诊活动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义诊活动备案(对不符合义诊要求的在义诊活动前10日书面通知义诊组织单位予以纠正,不纠正者不得组织开展义诊活动),符合要求无样本 其他 义诊活动备案回执.docx 义诊活动备案回执 样本.docx 无电子证照
2 义诊活动纠正通知书 其他 义诊活动纠正通知书.docx 义诊活动纠正通知书 样本.docx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申请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卫生健康局网上办事窗口(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91785324),选择申请项目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备案决定。
4.结果。通知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备案结果并告知是否需要邮寄申请材料原件。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叫号机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2.申请。申请人在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应予以受理。
4.补正材料。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载明材料补正要求;实施机关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5.审查与决定。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发证通知书》。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或《不予发证通知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159-164号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汕尾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综合窗口159-164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660-382820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112路、6路在深汕中心医院东门站下,步行560米即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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