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汕尾市公安局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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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证照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jpg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模板.zip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内地居民赴台湾参团旅游

办理流程

1

收件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决定

审批人员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证件送达人员办理结果。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一楼公安业务区55-61号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汕尾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处市民服务广场一楼公安业务区55-61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660-382820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112路、6路在深汕中心医院东门站下,步行560米即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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