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梅州市公安局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日常用语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证照 | 往来港澳通行证模板.zip | 往来港澳通行证模板.zip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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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需申请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按国家移民局有关规定对受理部门按要求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4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邮寄,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邮寄。受理点领取证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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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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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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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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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军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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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亲属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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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护人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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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陪同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0定居国外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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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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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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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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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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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梅龙东路出入境接待大厅一楼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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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3-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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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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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7路、10路、4路公交车到达市公安局站,步行到梅州市公安局境管理接待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