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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龙门县教育局
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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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
日常用语
无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无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责令改正、警告,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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