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处罚行为: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种类: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生产许可证。幅度:较轻 违法行为人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逾期后,30日内改正的;(2)涉案特种设备的数量在3台以下的。 处5万元以上6.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般 没有较轻或严重情节的情形。 处6.5万元以上15.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注:本情形所称以上、以下均不包括本数。)严重 违法行为人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同一违法事由被查处后二年内再犯的;(2)涉案的特种设备数量在10台以上的。 处15.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