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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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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申请单位办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答疑或澄清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答疑或澄清的书面确认文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查和决定;4.完成备案。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查和决定;4.完成备案。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申请单位办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答疑或澄清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答疑或澄清的书面确认文件; 
4

决定

修改的备案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惠州市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E区8-11号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E区8-11号综合服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752-629931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搭乘L1、L6路公交车到博罗政务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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