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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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资料齐全; 2)权属清晰、无争议; 3)无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办事人登录网上办事网站。 2、办事人找到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以后,点击服务事项名称可查看该事项办事指南,点击“在线申办”则进行申请。
3、“在线申办”主要涵盖以下四个申报流程,依次是条件自检、表单提交、附件上传、完成申请。
条件自检:主要是申办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及自检办理该业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材料是否已符合。申办人需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避免由于条件不符或材料不齐等,导致该业务不能办理。
表单提交:主要是申办人填写所要申办业务的一些相关情况信息,以便业务工作人员可以进行预审核。
上传附件:对于有要求需要上传附件的服务事项,申办人应提交真实有效的附件,以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完成申请:申办人完成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业务流水号并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申办人。 进度查询:申办人输入业务流水号可对申办业务进行进度查询。 4、部门审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登记备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材料,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资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否则,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人。
4、领取结果:(领取方式二选一) 方式一: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办证大厅商品房登记备案窗口自取。
方式二:申请人可选择速递代领方式领取,办理流程如下:(如需缴纳工本费与印花税等费用,由邮政速递进行代缴,投递邮件时向客户收取)
(1)客户在办证窗口递交办证材料后; (2)选择邮政速递代领邮寄,填写一式三份“寄递委托书”; (3)证书/审批结果制作完毕后,按客户填写“寄递委托书”的地址进行邮寄。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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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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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利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境内企业由业务受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验)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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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签署申请文件的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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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利人委托办事人员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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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发展商收执联)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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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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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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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博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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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G区5号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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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2-628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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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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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搭乘L1、L6路公交车到博罗政务服务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