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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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档证明 | 其他 | 存档证明.docx | 存档证明.docx | 无电子证照 |
2 | 经历证明 | 其他 | 经历证明.docx | 经历证明.docx | 无电子证照 |
3 | 亲属关系证明 | 其他 | 亲属关系证明.docx | 亲属关系证明.docx | 无电子证照 |
4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其他 | 无犯罪记录证明 .docx | 无犯罪记录证明 .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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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人事档案已经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rsdabzh)→选择出具证明→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证明→选择邮寄方式的,工作人员将证明通过EMS快递寄至申请人;选择在线下载的,请在已办业务中下载证明文件。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窗口办理流程:
1.存档(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3.工作人员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窗口办理
博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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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街道博罗大道西326号劳动力中心市场大楼五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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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2-6291860/0752-62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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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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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车4路线人社局站牌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