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发票缴销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发票缴销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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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纳税人因信息变更或清税注销,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发票换版、损毁等原因按规定需要缴销发票的,到税务机关进行缴销处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领用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说明;
第二步:受理,受理说明;
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证发证说明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理第一步:申请,申请说明;
第二步:受理,受理说明;
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证发证说明
录入发票缴销信息,确认录入系统的数据与纳税人提交资料内容一致,且符合相应数据填报标准。审核发票种类、代码及号码,并对缴销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
3.反馈 办理结束后,将剪角处理后的空白发票退还纳税人。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3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税务事项通知书、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
5
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
窗口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
-
办理地点:
惠城区河南岸办税厅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大道12号1楼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2-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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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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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惠城区河南岸办税厅(金山大道):千花岛站(236、202),步行2.3公里。河南岸农贸市场站(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