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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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范围:广东省户籍居民,以及在粤居住、就业、就学的省外户籍居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可以异地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按规定办理。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大亚湾区公安局西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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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惠州市大亚湾区西区龙山六路110号西区派出所户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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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2-538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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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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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附近公交268、317路A线、138B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