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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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申领居住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居住证 证照 居住证.jpg 居住证.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申办。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受理居住证申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预约。
2.按约定时间及办理地址前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派出所受理核实(5个工作日完成);
4.县区级公安机关签发制证分发(5个工作日完成);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大亚湾区公安局西区派出所

  • 办理地点:

    惠州市大亚湾区西区龙山六路110号西区派出所户籍室

  • 中心电话:

    0752-5385292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附近公交268、317路A线、138B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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