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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外省律师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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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协助外省律师调档
日常用语
调档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调档函及到档通知 其他 到档通知网页版本.pdf 到档通知网页版本.pdf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申请人在外省有律师执业经历且拟到我省申请律师执业;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司法厅窗口(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6940167),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审核:申请人所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原因。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人的调档申请并于受理之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将申请人的申请、相关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查意见送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确定是否协助申请人调档。
3.获取办理结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申请人调档的,向申请人原执业省司法行政机关寄送调档文书,待收到申请人原执业省份司法行政机关寄送的申请人原执业档案后,告知申请人。若不予协助调档的,告知申请人原因。该事项的申请、审批及结果信息反馈等均通过互联网办理,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结果。
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扫描上传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惠州市司法局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0-1号行政复议大楼三楼306室

  • 中心电话:

    0752-216702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车可乘坐:4路、7路、18路等均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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