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连续施工作业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连续施工作业审批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网上预约地址
无
是否网上办理
否
网办地址
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否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________区(县)施工噪声许可证 | 批文 | ________区(县)施工噪声许可证(模板).doc | ________区(县)施工噪声许可证(样本).doc | 无电子证照 |
2 | 深圳市XX区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 | 其他 | 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模板).docx | 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样板).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2)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建筑施工合同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4建筑施工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住建或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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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现场环境噪声防治方案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
7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或特殊需要的证明(深圳市参考样本)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8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谅解协议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9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0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申请表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1深圳市建设项目证明材料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2深圳市连续施工意见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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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综合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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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2-289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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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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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公交线路11路、39路、L1B路在市人社局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