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审批
日常用语
变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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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证照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jpg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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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在管辖区内成立的;2、材料齐全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人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换证申请表》、办学总结、董事会决议等其他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受理;2.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1.对资料符合要求的,组织或委托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并提出审查评价意见。符合要求的,报审查人员审查;2.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1.审查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齐全;
4
决定
1.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月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1.审查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5
制证
符合条件的,给予变更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给予变更审批。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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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8楼8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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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2-278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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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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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搭乘公交车7路、11路、39路到市人社局站下或导航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