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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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说明: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补贴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自行递交材料的申请人,需选择自行到中心领取办理结果或选择市内免费、市外自费快递方式领取结果。
3.审核。正式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在18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
4.决定。申请符合审批要求后,在7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财政部门核发补贴资金。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说明:
1.申请。申请人可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正式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在18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
4.决定。申请符合审批要求后,在7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财政部门核发补贴资金。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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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肇庆市四会市广场北路3号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1-12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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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8-326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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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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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搭乘3路、12路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50米至行政服务中心